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
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
第一条 为通过对我院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,间接反映我院的教学质量、办学水平和管理状况,制定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措施,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质量人才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指导思想是:通过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等情况,跟踪学院教学和管理的效果,检验办学的整体水平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培养要求,为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供依据,推动学院的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。
第三条 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内容:
1.毕业生在工作单位的思想品德表现和敬业精神;
2.毕业生的工作态度、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;
3.各专业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的适应性;
4.毕业生对学校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5.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;
6.先进典型事例与材料;
7.对社会的贡献。
第四条 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途径和方法:
学院每年组织一次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、各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、辅导员等组成的调查组分片调查,重点是走访毕业生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的人事部门、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;同时各系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,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,并使之制度化。
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形式是学院以集中调查为主,各系以分散调查为主。学院将通过访用人单位、召开毕业生座谈会,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寄送调查问卷,请毕业生回校交流等各种方式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,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情况,并对其中的重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。
第五条 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信息反馈系统。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,各系要成立相应的就业指导工作小组,负责本系毕业生的跟踪、调查及反馈工作。学院则要以各系的毕业生质量信息反馈为基础,建立并形成学院的毕业生质量信息反馈系统。
第六条 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信息收集与整理。重视毕业生跟踪调查的信息反馈、收集整理、分析总结并撰写调查报告。每次调查结束后,根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,撰写调查报告,提出整改措施,促进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,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。
第七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职责: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协调全院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,加强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的联系,建立一定的毕业生质量监测点,对各监测点反馈的毕业生信息及时处理,并向院党委、行政报告。
第八条 各系职责: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,要建立和完善毕业生档案和毕业生信息数据库,保持与毕业生的联系,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学习、工作情况,关心毕业生的事业发展,并根据毕业生的去向变化,扩大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范围,不断更新毕业生信息数据库。
第九条 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前完成,11月中旬将反馈信息的统计报告报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