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“2006年广西职业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”的通知 桂教科所〔2006〕2号 各市、县教科所(教研室),各职业院校: 为了深化教育改革,促进我区广大职教工作者不断提高教科研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更好地培养人才,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。决定举办“2006年广西职业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”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评对象及条件 1.凡我区教师及其他职教工作者撰写的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的论文,无论发表与否,均可参评。 2.论文要求:立意新颖、论点明确、内容真实、材料可靠。每篇论文以3000字左右为宜,每篇论文作者一般不超过3人。报送参评论文一式1份。 3.文责自负,不得抄袭。一旦发现抄袭,取消参评资格。 二、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.论文作者必须填写《2006年广西职业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登记表》1份(见附件),装订在论文首页。 2.论文格式要求:在标题下写明所属市、县、单位、姓名,在正文前写好内容提要、关键词,文末注明引文出处或参考文献。尽量用A4纸张打印,字体一律用小四号宋体。 3.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名;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8月底公布获奖名单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 4.每篇论文缴纳评审费50元,用于组织评审、制作证书、计算机录入、邮寄及专家评审费用等开支,不论是否获奖,概不退还。 5.参评论文(含登记表)和评审费请于6月底前同时寄(汇)到:南宁市教育路3号广西教育厅内(2号办公楼2楼2211房),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 罗 彩 收,邮编:530022,联系电话:(0771)5322171—2119;5310599。 请各市、县教科所(教研室)和职业院校积极组织教师及其他职教工作者撰写论文参评。 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 广西教育科学工作者协会 二○○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表: 请另行下载 说明:一、此表可复印(也可到广西教育厅网站:www.gxedu.gov.cn之教育科研的广西科所网页下载),必须订在论文首页。二、除最后两栏外,其余均由作者填写。 |